我国将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
| 日期:2006-8-3 13:42:47 来源:CopyFrom 作者: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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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31日,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6年9月1日起,中国将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
据了解,将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石墨类相关制品包括:其他人造石墨、其他以石墨或其他碳为基料的制品、非电器用的石墨或其他碳精制品、其他炉用碳电、其他碳电极(不论是否带金属),灯碳棒、电池碳棒及其他石墨制品(不论是否带金属)等。
该负责人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2006年9月1日后,上述石墨类相关制品经许可后方可出口,海关凭商务部及其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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