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五年迄今尚无主动起诉记录 |
| 日期:2006-3-13 11:20:36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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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法律总顾问詹姆斯·门登霍尔率领一个政府代表团到北京进行贸易谈判。据其介绍,中国加入WTO以来,仅有过一次被诉记录。商务部世贸组织司司长张向晨证实了该说法,并透露,中国迄今没有在WTO主动起诉其他贸易伙伴的记录。
回答美国将汽车配件问题诉诸WTO的时限问题时,门登霍尔认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是“解决分歧的工具,而非贸易战中的武器”。
正在北京访问的WTO法律研究权威、美国乔治城大学约翰·杰克逊教授表示,他相信中国完全具有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能力。据他介绍,迄今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共发生335起诉讼,其中半数已经结案。
据门登霍尔介绍,美国和欧盟是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最积极、最频繁的经济体。美国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起诉76次,欧盟起诉72次。同时,美国和欧盟也是被诉次数最多的经济体,各被诉86次、63次。
在美国起诉的76宗案件中,目前已结案53宗,就核心问题美方胜诉25次,和解24次,败诉4次。在被诉案件中,就核心问题美方胜诉13次,和解15次,败诉27次。
7种 七种情形出囗不退税
日前,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从3月1日起,凡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同时,涉嫌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通知所指的七种情形是: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等。
30条 商务部提出30条改进出口包装措施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组织编制的《出口北美地区包装技术指南》已顺利通过专家验收,将于近期发布。这是商务部继去年发布30项出口商品技术指南以来,编制的又一项新的技术指南。它将帮助中国企业全面了解北美地区与包装相关的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引导企业逐步提高包装技术水平。
“指南”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为对象国,详细介绍了关于出口商品包装的法令法规、技术标准等市场准入技术要求,提出了中国出口北美地区商品包装的通用技术要求,以及水果蔬菜、机械设备、电器仪表、五金工具、纺织品、玩具、食品、塑料制品、医药制品等主要大类商品的包装技术与方法。
为方便企业查询和使用,指南以条款的方式对北美地区关于包装的市场准入技术要求进行了归纳和概括,并提出了30条改进商品包装的措施、建议及解决方案。
第一张 雅芳获中国第一张直销经营许可证
日前,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中国首张直销经营许可证,并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直销试点的经验,全面开展直销业务。
据了解,获得首张直销经营许可证后,雅芳将从试点城市向全国范围推广直销试点的经验与模式。作为知名的国际化妆品品牌,雅芳于1990年进入中国。目前,雅芳(中国)有限公司设有74家分公司,6000多家专卖店,覆盖国内所有省、自治区及直辖市。
位于广州的雅芳生产基地,于1998年正式投入使用,为中国女性提供数百种产品。1998年后,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政府要求,通过专卖店与专柜等零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转型成为零售业的经营模式。
2005年4月,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准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天津直辖市内和广东省全省内进行直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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