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电子数据”及其保存期简介 |
| 日期:2006-2-8 13:41:26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阅读数:845 |
| 【 打印 】 【 推荐给好友 】 【 进入论坛 】 |
|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电子数据”是指进出境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向海关传输的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载货清单数据,其内容应与纸质舱单数据相一致。除特殊情况外,舱单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3年。 |
| 【 打印 】 【 推荐给好友 】 【 进入英才外贸论坛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