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I是在国际上具有较高声誉的非官方机构,1901年成立。其主要任务是: ①制定和贯彻统一的英国标准(BS)。根据1982年的政府“白皮书”和政府与BSI的谅解备忘录,今后各部门将不再制定标准,在立法和贸易中要更多地采用BS标准; ②开展产品质量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授予风筝标志和安全标志; ③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认证; ④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BSI更多更大的影响国际标准,使英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有利地位; ⑤对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 询; ⑥接受外国认证委托、按国外标准进行认证并颁发外国的认证证书和标志。 BSI 与贸工部关系密切。BSI制定和贯彻标准、开展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都是政府授权进行的。在经费上政府给予资助。政府制定质量和标准化政策,BSI为推行政策服务。目前BSI的团体会员已达22000个。中英两国在标准化方面的合作开展得比较早,1980年4月19日中国标准化协会与英国标准化学会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以下合作:交换标准、标准化信息资料和教材;邀请对方专家进行考察、讲学和进修,参加有关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的学术会议;对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磋商等。本协议有效期五年。1987年7月3日,原国家标准局与英国政府贸易工业部签署了政府之间关于标与质量科学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鼓励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在标准和质量领域进行合作,并以适当方式推动有关标准的制定和使用、质量保证、认证和测试等方面,以及其他认为有益的有关方面的合作。这样中英双方的合作就由民间发展到政府间,合作领域更广,层次更高。国家技术监督局组建后, 1989年3月6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又与英国政府贸易工业部签署了关于标准、质量和计量科学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该协议取代了原国家计量局、国家标准局与英国贸易工业部分别签署的协议。该协议是包括标准、质量保证、认证和测试、计量(包括法制计量)的一揽子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在贸易部工业部的协调下,与其所属的有关标准化、质量及认证、计量等部门开展了许多有效的合作。
二、BSI认证的种类
1.“风筝”标志认证或BS认证标志 “风筝”标志是BSI特有的注册商标,国内外厂家均可申请使用。使用这种标志的企业不仅其产品必须符合有关的BS标准的要求,而且必须具有符合BS-5790的质量保证体系(ISO9000族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也可),在认证过程中,还要对该体系进行评定。
2.安全标志认证 使用安全标志的产品,必须符合BS标准的安全要求或其它的安全规定。申请及认可办法与“风筝”标志的办法大体相同,同样适应于国内外企业。 目前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约130类产品使用了上述两种标志。他们是德国、法国、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瑞士、瑞典、丹麦、挪威、新西兰、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北爱尔兰、罗得西亚、南非、列支敦士登、香港等。
3.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认证(工厂评定和注册) 这种制度是按照BS-5790(或ISO9000族)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价,但不要求产品必须采用BS标准。截止91年BSI以评定注册的企业约为12000个。
4.BS9000/CECC和IECQ认证 这种认证是专为电子元器件进行质量评定。BS9000适用于国内,CECC适用于西欧多数国家,而IECQ则适用于国际,其目的在于提高电子元器件的质量和可靠性,以保证电子设备的质量。
5.库存能力的评定和注册 这种评定制度是对批发商的仓库存货质量及管理方法进行评价。获得这种标志的产品,说明其商品的制造、贮存、包装、处理等均达到了高水平。
为提高英国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有标志产品的可靠性,BSI争取了如下三项措施;
5-1.实验室认可体制(NATLAS) 1981年英国政府工业贸易部制定了“全国试验室自愿认证计划(NATLAS)。”其总部设在国家物理研究所(NPL)中,代表工业贸易部行使对实验室认可的职能。 NATLAS设有三级委员会,一个是最高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实验室认可的方针、政策。已制定的文件有《英国NATLAS管理办法》《英国NATLAS实验室认证标准》及《英国NATLAS评审员标准。第二级委员会共两个,分别负责测试和计量检定。第三级委员会共十个,是按产品类别设置的。NATLAS计划是以中小型实验室为主要对象,由于这类实验室知名度不高,需要得到权威机构的支持认可,才能承揽较多的检验业务。认可一个试验室大约用一年半的时间,平均收费约为1000英磅。
5-2.质量保证评审员登记制 这是由英国工业贸易部支持,由质量保证学会(IQA)负责实施的体制。体制规定所有从事质量保证的评审员必须进行考核和登记。估价评审员的资格采用计分制。一般评审员至少应获得8分(资历至少1分,实践经验至少5分);评定小组组长至少应得10分(资历至少2分,实践经验至少8分),而且在近三年内,至少参与过5次评定工作,其中一次应是接到任命的当年。
5-3.认证机构的认可体制(NACCB) 为使认证工作规范化,保证认证机构的工作质量,并使其具有合法地位,英国建立了认证机构的认可体制(NACCB),该体制规定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并经过注册认可的认证机构才允许从事认证工作。 BSI质量认证程序,企业申请办法及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BSI认证标志使用管理条例》。 英国除BSI质量认证外,尚有英国劳埃德船级社LR的质量认证,其在国际上的声誉并不低于BSI认证,只不过认证的范围局限于船舶行业及原子能电站、化工厂、水闸、桥梁、集装箱、钢材制品,水压机、试验机等。劳埃德船级社LR的质量认证办法与管理程序和BSI认证基本相同,并在许多国家设有代理机构,企业申请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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